各培训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民办学校管理,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社管科牵头会同综治中心、教科院社教所、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成立联合年检小组,于2019年3月对我区培训学校进行了2018年度办学情况的集中年检(年度报告)工作。

  经审查,截至2019年4月29日,现将第一批通过2018年度年检的培训学校名单予以社会公布。

  特此通知。

  社管科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