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明令禁止新三板垫资开户行为

  主办券商需月底前提交自查报告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新三板垫资开户的违规行为受到了监管层的关注。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昨日向各主办券商下发通知,要求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规范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职责,不得为投资者垫资开户,不得默许为外部机构与个人为投资者垫资开户提供便利。

  去年年中以来,新三板市场行情向好,各类资金疯狂新三板的挂牌公司,尽管新三板开户门槛高达500万元,但由于市场火爆,部分个人投资者还是想方设法地进入新三板,在这一需求迫使下,部分机构,包括一些专门成立的垫资公司,通过做过桥贷款帮助不符合500万投资门槛的个人投资者去新三板开户,记者了解到,垫资开户的收费从2万元到3万元不等,这一行为显然违规,忽略了新三板市场可能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

  此次全国股转公司下发通知明令禁止垫资开户行为,是通过规范主办券商达到保护市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目的。通知对主办券商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包括规范做好客户业务权限开通工作,加强投资者适当性持续管理管理,强化投资者交易行为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开展自查与检查等。

  在规范做好客户业务权限工作的要求中,全国股转公司要求主办券商和工作人员不得为投资者垫资开户;不得默许或为外部机构与个人为投资者垫资开户提供便利;不得存在未依据前一交易日日终时点认定客户证券类资产市值的行为;不得将客户信用证券账户资产计入证券类资产市值。

  全国股转公司还要求主办券商,对证券账户资产一直较低,但在申请开通权限前突然大幅增加至5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主办券商应重点关注,可以补充要求投资者提供最近年度本人合法有效收入证明,以及能够证明投资者财产和收入状况的其他材料。在后续评估中,发现评估期内自然人投资者的证券类资产市值持续大幅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主办券商应及时向其解释参与股票公开转让可能面临的风险,并要求重新临柜签署《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若投资者不予配合,主办券商可以采取限制其交易权限、拒绝接受委托、解除委托代理协议等措施。

  此外,通知还要求主办券商切实履行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职责,及时发现并制止投资者的异常委托、异常转让及其他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给全国股转公司。

 

  全国股转公司指出,各主办券商要在6月30日前完成重点针对垫资开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自查报告,并将在此日期前将带有整改措施的自查报告交到全国股转公司,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开展专项业务检查,对未认真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职责的主办券商,全国股转公司将视情况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情节严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报告证监会[微博]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